【康兮】劫后余生(1)
写在前面:非现实向。灵感来自我萌的另一对cp,葱芯,小明星与富二代梗。含一点舅夜,能接受才可以点开哦。
下午6点的上海。
高架桥上拥堵的车流是这座城市最常见的景观,当然,就算你的座驾马力再大又如何,还不是得跟着前面的奇瑞,一点脾气没有。
“要是在高速上,他妈连我的尾气都闻不到!”向人杰看着那奇瑞QQ的尾灯,一闪一灭充满着挑衅。
“您现在闻着他的尾气。”
“我又没开窗,你特么…”
好的这个助理明天可以不用见到了,真好。
但这毕竟不是飞机,向人杰也知道谁都拿堵车毫无办法,但火气总要找个出口发泄,例如这个时机绝妙的电话。
“堵车!小爷分分钟百万上下的人!”
向人杰对着电话的吼声把低速前进的大马力都震了震,助理心里默默对着那头的人三鞠躬。司机倒是训练有素,手指头都没抖一下的平稳驾驶着,往前推进了5米。
“啧啧,几分钟,那你该找家医院看看了。”电话那头的人不慌的,一句话怼回来。
“shit!”
直到到达目的地前5分钟向人杰还在后悔,为什么自己要答应来这个饭局,像他这样吃喝玩乐的富二代时间紧着呢,居然耗费美好人生的2个小时跟在一个奇瑞QQ的屁股后面,简直是奇耻大辱。明明自己也从来没管过自家生意,更别说和电影其他的投资方见面这种事了,他只想大声喊:关我屁事!
而这次情况稍有不同,这部电影投资的还有自己的发小韩金,所以在韩金难得开金口给自己打电话,并且保证来的全是朋友的情况下,向人杰还是答应了出席。“没办法,我毕竟就是这么重感情的一个人。”向人杰想着,这几年韩金一直把工作重心放在韩国,也确实有挺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,就当是朋友聚聚。
当向人杰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,还真看到了熟悉的身影。
“老贼,我来了!腿哥!你居然也闷声不吭回来了!大爷的!”韩金没变什么,还保持着高冷的人设。最惊喜的是腿哥,自打丫被资本主义思想严重腐蚀,移民美帝后,想来有三四年未见了。韩金果然没骗他。
“康帝。”腿哥还是老样子,绅士的微笑着,然后用中指推了推眼镜梁。保持这个习惯居然能在美帝顽强地生存下来不挨枪子儿,向人杰对柯昌宇的崇拜又多了一层。
“好啊你们两,在韩国妞和美国妹的包围下还知道回来,下一步是不是要出家了?”
“修一下眉毛吧,不丢人的。”
多年未见的好友就地开启了互怼模式,丝毫不含糊。酒过三巡后好歹是想起来提一下电影投资,毕竟打着这个名号聚的,周围也还有其他人在场。所以韩金带了一个高个子过来给他们认识,也简单的介绍了一下,说是投资方之一,也是他在韩国的一个朋友。
“你好。”对方伸出手来,上面的玫瑰花纹身很是瞩目。“陈圣俊,韩国人。”
向人杰握了握,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,开口却是对着韩金的。
“你确定这位大兄弟不是主演?”
“主演在这呢。”韩金从身后让出一个人来。
然后向人杰愣了得有五秒没能说出话来,反应过来才对韩金招着手,“来来来,你再给我介绍介绍我投资的是一部什么电影,我记得好像不是什么小鬼当家、我要找妈妈这类型的吧。”
“是一部青春片。”腿哥冷静道,“而且苏汉伟已经成年了。”
向人杰做出一副不信的表情,打算再跟眼前这个矮个子正主求证一下,免得自己稀里糊涂被韩金那个老贼骗了都还帮他数钱。
“你为什么叫康帝?”
猝不及防的一发让向人杰愣了另一个五秒,眼前的矮个子正主扬着脸,眨着眼,声音毫不意外的和他的长相完美契合,带着好奇的表情正看着自己。
思路被打乱的向人杰无端地想到了太妃糖,高甜度让人不由自主舔了舔唇。但眼下这个问题让一向在口舌上不遑多让的人第一次感到语塞。
“我…我也…”。
回答不上来,从来没人问过他。可能是小时候起的诨名,就像是老贼、腿哥。到后来成了习惯,大家都这么叫,他也就这么应,没有人深究过了。
韩金过来站到两人中间,“他装逼给自己起的,好了吃饭吧。”
回去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,不见来时拥堵的盛况,此刻的大马力才是完全体的形态,把流水线作业和沉沉夜色甩在身后。
后座的人正在闭目养神,今晚其实没有喝多,以他的酒量来说远远不到醉的地步。城市的晚灯打在脸上,显出迷幻的样子来。他突然想到了那个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人。
“苏汉伟,是什么人?”
助理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老板,而向人杰连眼睛都没睁,仿佛只是关心自己投资的电影,随口那么一问罢了。
“他去年演过一部网剧。”
网剧。连电视剧都算不上。
“在里面是男四还是男五的角色。”
那就是路人了吧,有没有台词呢?
“也没有别的作品。”
难怪从没听过。
转过身去不再继续说,助理并不是傻子,他知道说的够多,剩下的不该由他多嘴了。
向人杰太知道这圈子的规则了。那个韩国人把纹着玫瑰的手抚在苏汉伟背上的时候,和无甚表情的韩金暗地里帮苏汉伟挡酒的时候,这个人即没有表现出吃惊,也没有把那只手甩开。他想起了那扬着脸问他名字的表情,探究和纯真奇妙的融合在一起,放在眼睛里像是有光。
人都是趋光性动物。
向人杰玩味的看着手机上“韩金”两个字,这老贼是真的贼,但若是依着规则那便太简单了,因为他本就是处在圈子最中心的那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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